开发区消防大队合同制消防员
招聘公告
因工作需要,开发区消防大队决定招聘合同制消防员若干名,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聘条件
(一)热爱消防事业,遵纪守法、作风正派、品行端正、无不良嗜好,不曾被使用单位辞退或开除等情况,无违法犯罪记录,并符合政审要求,有志为保卫衢州社会经济发展作贡献的。
(二)年龄在18- -35周岁之间,高中或中专、职高、中技等以上学历;
(三)男性,身体健康,体检符合《衢州市合同制消防员体格标准》;
(四)同等条件下从事过消防职业、复退军人和计算机、通信相关专业人员优先。
(五)征招的合同制消防员工作期间统一着消防部队规定的制式服装,日常管理按照部队条令条例规定,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。
(六)岗位限定:
1、政府专职消防员:户籍不限,初次任职年龄在18—25周岁之间;
2、驾驶员岗位:户籍不限,初次任职年龄不超过35周岁,驾驶执照B照以上,从事驾驶工作3年以上;
3、接警员岗位:本地户籍,初次任职年龄在18—30周岁之间,计算机相关专业或能熟练操作计算机;
二、报名程序
报名时间:2016年12月9日至2017年2月9日
报名地址:开发区消防大队(衢州市东港六路2号)。
报名方式:报名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、相关学历证书和个人简历。
联系人:姜肖华 13615709535 余盛旺 15167071131
三、相关待遇
应聘合同制消防员须经面试、体检、政审合格,进行二个月试用期,试用期结束并考核合格后与开发区消防大队签订劳动合同。根据公安消防部队性质、任务的要求实行军事化管理,同时享受以下待遇:
(一)试用期2个月,试用期每月收入1530元。试用期结束后合同制消防员每月收入3000到5000元,并享受五险一金、国家法定节假日节日费、高温补贴、出警补贴。
(二)试用期无休息天,签订劳动合同后上四天休息两天。工作期间实行24小时驻勤(住宿)制度,无特殊情况不准请假。
(三)签订劳动合同的队员,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,由使用单位帮助统一办理养老、医疗、失业、工伤、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。
(四)消防队提供合同制队员在队时的食宿,及在合同期内的工作服装和个人被装。
(五)优秀合同制消防员设立奖励、技术培训、入党等待遇。
衢州市消防支队经济开发区大队
2016年12月1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