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 男女不限,年龄45周岁以下,本科以上学历。
2、 熟悉资本市场的运作,有财务知识;掌握有关财务、税收、法律、金融、企业管理、计算机应用等方面专业知识。
3、 具备企业上市筹备规划工作经验,熟悉金融证券、经济法律,财务管理、项目投资知识;精通国内资本市场运作模式,了解投融资程序及投资分析及相关政策法规;熟悉公司上市、企业并购的相关法律、法规及工作流程。
4、 有较强的沟通、组织、分析、判断及宏观调控能力,具有极强的谈判能力、优秀的处理公共事务能力。
持有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;参加或经历过上市公司董秘培训、上市法规培训者优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