主要职责:根据公司上市规划,在董事会的领导下,负责领导与开展上市筹备工作的办公室工作。
条件要求:
1.大专以上学历(全日制),管理或金融相关专业;
2. 具有大、中型企业或合资、外资企业办公室副主任或行政人事部副经理以上职务从业经历验;有主导过企业上市项目管理的经验;
3. 身体健康,仪表端庄,年龄50岁以下;
4.普通话标准、学习能力、理解能力,写作能力,协调能力较强;
5. 工作严谨心细,责任心、执行力、保密意识强。